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为了鼓励更多科技型创新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入培育库,培育成熟再申报高企认定。
广东省科技厅出台最新鼓励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政策
从2015年开始首次实施:
1、首次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将获得不低于1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2、入库后每年根据研发、转化及经验情况,按适当比例给予财政奖励补贴!
申报条件如下 :
□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
□ 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 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 在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经营企业
尚未是高新技术企业
1、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时间:近三年内获得的(以授权时间为准);
□获得方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也可以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表现形式: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国家一、二类新药证书、中药保护品种、动植物新品种、农作物(林木)品种鉴定证书等;
□数量:1项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类新药,或其它6项(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版权…等)。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 电子信息技术
□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 航空航天技术
□ 新材料技术
□ 高技术服务业
□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 资源与环境技术
□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大专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5%以上
4、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比例,即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符合要求,不低于3%(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规模 (上年销售额)研发投入比例(近2年总额占比)
不低于3%,在广东省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60%
5、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