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项目
产学研合作项目是年度常规申报项目,由广东省科技厅主管。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按照《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联合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能力的不断提升,营造有利于全省创新能力不断进步的良好环境。
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广东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2.申报项目选题的攻关成果应落到具体的重大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部分行业应用性较强的产品(装备、系统)还需组织试点示范工程。
3.承接的企业在资金、技术和人才团队应有相应的配套。
4.联合申报单位签有责权利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申报的项目须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验收指标。各方任务分工和研发进度明确,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需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60岁以下,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产业化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
6.项目实施期限2~3年。
从2014年开始,广东省在产学研项目对于企业的资质更加看重,而且资金的扶持力度更加多,不低于100万元。
2015年申报预计时间:2015年6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