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广州市科技计划2016—2017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穗科创字〔2016〕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覆盖我市各项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经对原有科技计划专项和专题设置进行调整优化,我市现行科技计划包括10个专项。
现集中发布一批2016年和2017年广州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并公开征集项目,具体安排见“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安排表”。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专项、培育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专题的申报指南(通知)将另行发布。
本次征集并经评审符合条件的2016年和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纳入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库并分别列入2016年和2017年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或个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及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请各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发动和审核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机构(软科学研究专题除外)。
(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应按规定参加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并如实填报本单位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相关数据。
(四)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流程
各专项(专题)项目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一)系统开通和申报、推荐截止时间
为减轻系统网络压力,各专项申报系统开通和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适当错开,详见“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安排表”。
(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人)向组织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以及组织单位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交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安排表”。
科技计划专项(专题)对申报系统开通、申报截止、纸质材料受理截止等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