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4年度广州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地区有关高等院校、研究与开发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的有关要求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4〕1611号),结合我市科技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按照统一部署,各有关处室分别组织的形式,拟开展广州市201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将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及组织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项目及调查表的种类
(一)政府科研机构创新调查。
包含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调查表中。
(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调查。
1.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2. 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
3. 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
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
(三)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四)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五)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 专业镇调查表;
2.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
3. 科技服务业调查表。
4. 创新型(试点)企业调查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政府科研机构创新调查。
政府科研机构创新调查统计范围:中央及地方政府所属研究机构。
(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调查表统计范围:驻广州地区国务院各部门属、省属、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
2. 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的统计范围:驻广州地区国务院各部门属、省属、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和转制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 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三)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调查。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调查表统计范围:市、区、县三级政府拨款的科技经费。
(四)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的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五)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 专业镇调查表的统计范围:经广东省科技厅认定的省级专业镇。
2.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的统计范围:经省科技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组建的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3. 科技服务业调查表的统计范围: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从事科学技术专业服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应用机构、应用科学技术知识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4. 创新型(试点)企业调查表统计范围:广东省地级市及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具体包括: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地级以上市创新型企业、地级以上市创新型试点企业。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
上述统计调查任务由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发展规划处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实施,统计培训、统计清单下发、调查数据回收等统计业务工作由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
(二)实施。
1. 创新调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调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实行调查表填报、统计软件录入的方式。调查表、统计软件从中国科技统计网下载,下载路径:http://www.sts.org.cn→统计业务。
2. 省级专项科技统计调查(专业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服务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实行网上填报,填报单位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东科技统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http://kj.sts.gd.cn)进行网上填报。
3.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的研究机构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请在将调查表和数据上报我局并经我局审核后,再抄报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4. 各区(县级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主管单位及时做好统计任务的通知和催报工作。
四、报送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创新调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将调查数据录入国家的软件系统,系统平衡检查、关键指标检查无错误信息后,在系统中打印调查表,导出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和纸质报表(一式二份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报送。
报送时间:2015年3月3日至3月6日
报送地址: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分析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四楼402室。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
将调查数据录入国家的软件系统,系统平衡检查和关键指标检查无错误信息后,在系统中打印调查表,导出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和纸质报表(一式二份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报送。
报送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4月30日。
报送地址: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分析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四楼402室。
(三)专业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
在网上完成填报,平衡检查无错误信息后在网上打印报表。纸质报表(一式二份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报送。
报送时间:2015年3月6日之前
报送地址: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分析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四楼402室。
(四)科技服务业调查。
在网上完成填报,平衡检查无错误信息后在网上打印报表。纸质报表(一式二份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报送各区科信局。
各区(县级市)科信局汇总并填报《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验收表》(一式一份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报送。
报送时间:2015年1-2月,调查单位网上填报并向各区科信局报送调查表。3月1-6日,各区科信局报送辖区内调查单位调查表及《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验收表》。
报送地址: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七楼704室。
(五)创新型(试点)企业调查。
在网上完成填报,平衡检查无错误信息后在网上打印报表。纸质报表(一式二份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报送各区科信局。
报送时间:2015年1-2月,调查单位网上填报并向各区科信局报送调查表。3月1-6日,各区科信局报送辖区内调查单位调查表及各区科信局汇总并填报《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统计调查验收表》(一式一份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报送。
报送地址:广州市民营科技型企业协会(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七楼703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卫俞、侯羽、刘爱华
电话:83491580、83491762、83574146
传真:83574146
电子邮箱:gzkjtj@gzst.net.cn。
科技服务业专项:袁旖宁、刘紫嫦、刘晓阳
电话:83491782、83124149
创新型(试点)企业专项:卢信步、曾彬
电话:83491576、83491584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