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关于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
评审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79号)的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入库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评审通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0日(共7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佛山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83981397,83282604。
附件: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评审通过项目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