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4〕90号)规定,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征求《管理办法》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意见和建议时间
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3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至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612室(邮编:510032);
2.电话至83123841;
3.传真至83123847;
4.发送电子邮件至jmwjsjbc@gz.gov.cn。
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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